(1)业主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
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2015-01-01)
(3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(2016-01-01)
(4)环境空气质量标准(GB3095-2012)
(5)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
(6)《国家环境保护“十三五”计划》
(7)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
(8)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1993)
(9)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》(GB50483-2009)
(10)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GB50019-2003)
(11)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
(12)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(GB50052-2009)
(13)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排放标准》DB13/2322-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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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中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治理类似项目废气工程取得的经验
(1)经过收集管路收集后的恶臭气体被抽风系统送进预处理系统,臭气与填充式涤气净化塔内的除臭液充分接触,气液两相间的传质是在填料表面的液体与气体间的相界面上进行,空气中或水中的恶臭粒子被水分子被膜所包围着,此时的脱臭必须先破坏水分子被膜,再将其中的恶臭粒子加以捕捉。
(2)经捕捉后的废气进入深度净化系统,当活性炭吸附器接近饱和时,用热气流对活性炭吸附器进行解吸脱附,将有机物从活性炭上脱附下来。在脱附过程中,有机废气已被浓缩,浓度较原来提高几十倍,达2000ppm以上,浓缩废气送到催化分解装置,最后被成为CO2与H2O。深度净化后通过风机烟囱达标排放。